大家好,我是蓝白。

最近财政部发了一个通知,其中有一句话:

严禁地方通过举债储备土地,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,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,弥补财政收入缺口。

这句话,当然意有所指。

土地,是万物之母,这句话意味着,对土地市场的管控,正在一步一步地进入深水区。

跟去年卖地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联系起来看,势必会对已经形成数十年惯性依赖的地方财政,产生极大影响。

也可能会成为难得的、主动地摆脱房地产依赖的绝佳机会。

我们从头开始说。

一个城市的建设、基层的三保支出,很大程度上都要靠卖地。

财政四本账、分税制下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,卖地收入的重要性,这些详细数据就不罗列了,以前聊过很多。

想卖地,得有开发商来拍。

但今年情况不太一样:

1,爆雷的民营房企太多了,靠央国企开发商,撑不住八万亿土地市场的盘子。

2,地方上没办法,还得保持土地市场的体面,稳住地价,降低土地流拍率。

怎么办呢?

这个时候,城投就站出来了。

作为一个城市的“运营商”,城投公司的身份很有意思。

从2014年开始,明确规定,地方政府债券,是地方上唯一的融资渠道,把地方债和城投债切割。

这就造成了:

它既是公共服务水电气暖的提供者,它也是修路建桥拆迁改造的建设者。

它既承担了现实意义上政府的职能,但它却是法律意义上正儿八经的公司。

所以,最近两年我们看到,大量城投以公司的身份拿地,以政府的责任托市。

中泰证券的数据,1-9月,全国供地收入只有2.15万亿,降幅达到了59.5%。

其中,城投拿地金额占比是11.77%。

江西城投拿地占比达到了26.59%,江苏、湖南、四川、重庆城投拿地占比在15%-25%之间。

像黄石、嘉峪关、遂宁、岳阳,这些地方,几乎有一半都是城投在托底。

其实这份数据我觉得有点低估了。

今年像长沙、郑州、长春、沈阳这些大城市拍地,城投公司托底比例几乎是百分之百。

这些托底的土地,有几个共性。

大多是郊区地块,刚需项目,基本全是底价成交。

这里就出现了虚增土地出让收入,也就是“走账”的问题。

虚增的方法,都有哪些呢?

我们看看以前是怎么干的。

广发刘郁的报告说,城投拿地,相当于“黑匣子”。

表面上看,是跟其他开发商一样,从公开市场招拍挂拿地。

但是,地方上缺钱,想多借钱融资,想做大抵押物资产的价值,就逐渐衍生出了一种新模式。

城投先拿地,地方上再把这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,这就变相向城投平台注入土地资产。

最后,城投手里有了土地,平台可抵押的资产增多了,能借来更多的钱。

地方上呢,虽然把卖地的钱返还了,但账面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了,别管实增还是虚增,反正都是增。

真实的收入没有增加,地方平台公司反而能靠土地再次融资,最终就变成了未来要背负上的债务。

直到去年,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税务总局、人民银行联合发通知,卖地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。

在收入端,由税务部门征收,征收的严格度和规范度将明显提升;地方在土地出让环节的影响力和操控力开始下降,这是高层推动地方摆脱依赖“土地财政”的强烈信号。

在支出端,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从“政府性基金预算”转变为“一般公共预算”,换了一本账,地方想花钱没那么容易了。

原来收多少私房钱,老婆不知道,可以自己花。

现在收多少私房钱,老婆都知道,花起来就不能像以前那么随心所欲了。

也就是说,钱在部门中间多经了一手,虽然卖地收入还是留在地方手里,但违规把钱返还给城投,这一招就不那么灵了。

所以,衡量是不是土地收入是不是虚增,是不是自买自卖,还要有新标准。

我看了21世纪的一个采访,北方省份某地市审计局负责人说:

审计界定虚增土地出让收入,首先关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单位,是哪些企业缴纳的,重点关注国企尤其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。

其次,看企业拍地的目的。

再次,看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资金来源。

如果融资平台使用的财政资金,拍的地没有实际项目、没有使用目的,或者长期不使用土地。

这样基本可以确定,是虚增土地出让收入。

第三条最关键。

我们可以看看开工率。

克而瑞的数据,从去年到现在,城投拿地开工率只有16%。

无锡、合肥、南京、济南和宁波,这些城市城投地块开工率,普遍低于5%以下。

上面说到,这些土地大部分都在郊区,都是底价拿地,只是为了让土拍市场看起来体面一些。

所以,城投的开发意愿很差,要么没有资质盖房,要么没钱做后续开发。

即便找开发商做代建,拿地的钱,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来。

央行管的是金融空转,财政部,自然管的是财政空转。

靠巧立名目的土地出让金返还,已经行不通了。

靠城投自己出血,拿地又不开发,偿债压力又上去了。

专项债付息支出,一旦高于警戒线,地方就会启动财政重整,这是更大的难题。

两难之下,我们看到,就算没有财政部这个通知,城投现在也是心有余力不足。

看重点22城,去年第三轮集中供地,是城投托底的巅峰,超过3000亿。

今年第一轮供地,降到了1488亿,第二轮,更是跌破1000亿。

这就是财政部专门点名“虚增土地出让收入”的背景。

去年,把卖地收入划转到税务征收,是多了一道关卡。

今年,又准备给卖地收入挤水分,严禁虚增。

本质上,这是一步一步的,倒逼地方上摆脱习惯性的卖地依赖。

你不体面,就帮你体面。

会有哪些影响呢?

这要分两块来看。

1,这个126号文,只是简单提了一句,没有出专门的细则,也没有提及虚增收入的界定方法。

在具体的细节没有披露之前,更多是对城投托底、财政空转的一种震慑。

城投拿地占比多,偿债压力又高的城市,风险自然也最大。

华安固收有个报告,对全国各地的城投,统计近三年平均利息支出:

绝对规模上,成都利息支出压力测算结果超过1200亿,是唯一个破千亿的城市;

其他地市里,南京、杭州、苏州都超过了500亿。

宁波、西安、湖州等43个城市,都超过100亿。

但这些地方,毕竟财大气粗,我们更应该看的是“相对规模”。

报告里,用近三年的付息支出,对比近三年的财政支出,得出“付息压力”这个指标:

结果马上不一样了。

湖州、绍兴以及镇江等8个城市,比值超过50%;

盐城、柳州以及兰州等40个城市,比值超过20%。

这些地方,本来偿债压力就比较大,如果加上大规模的拿地托底,再碰上严查虚增土地收入,后果大家自行脑补。

2,最深远的影响,是地方财政“不得已”与土地脱钩。

蓝白想表达的意思是,很多时候,人的工作也好,收入也罢,一个城市、一个省、一个经济体的产业也好,发展路径也罢,都是随机的、“不得不做”的,回过头来看,甚至是被逼无奈的。

财政部的126号文,与去年卖地收入划转税务征收,一脉相承,没有因为楼市冷或热,放慢前进的脚步。

针对购房者的房贷利率、限购限贷这些需求端的刺激,当然可以有周期性。

前几年该收紧就得收紧,现在该满足就得满足。

但是,对房地产种种乱象的根源,对万物之母的土地,对极度依赖卖地的地方财政,调控的思路,就是不走回头路,一以贯之的明牌。

问题当然有很多:

城投不托底怎么办?地价降了怎么办?地方上没有新税源、新收入阶梯卖地收入怎么办?

早晚都要解决,一味拖着总不是个办法。

与其等这些城市,再次陷入“卖地扩张-地价房价上涨-继续卖地-库存积压”的怪圈,不能自拔。

还不如,趁现在冷冷清清,挤出水分,看财政与土地实质脱钩之后,会如何演变。

要么产业转型找新的增长点,过紧日子。

要么降地价,完成从楼市到土地的缩表,新一轮的增长周期“春风吹又生”。

现在,就是最好的时机。

我又想起那句话:

往往是事情改变人,人无法改变事情。

往往是困境下倒逼出来的机会,才能成为下一次涅槃的契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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